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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城市居民饮用水安全不容忽视-卫生监督官网

延边州城市居民饮用水安全不容忽视

目前延边州各县(市)政府所在地共有市政供水企业12家、自建水厂4家、二次供水单位110家,供水人口约80万人。从水源保护、工艺流程、实验室建设到卫生管理制度等诸方面均能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并获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对县(市)政府所在地市政供水企业按照国家卫生要求定期进行监督检查(2个月一次),每年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禁忌人员及时进行调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企业的进厂水、出厂水及末梢水水质情况进行检测。200611月至20074月对全州51个监测点300余个样品2192个单项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项目为2181项,不合格项目仅为11项,总合格率为99.49%,其中色度合格率为99.82%,浑浊度合格率为99.86%,总大肠菌群合格率为99.90%,细菌总数合格率为99.95%,铁合格率为99.95%,锰及余氯合格率均为100%。从监督检查及水质监测结果来看,延边州各水厂的供水水质是比较好的。

从今年年初全州对39家二次供水单位的抽查结果来看,大部分二次供水单位的情况是比较好的,都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防范措施较好,二次供水水箱有单独房间或上锁,无泄漏现象发生,有一定的卫生管理机构和制度,基本能够对二次供水水箱进行消毒、对水质进行监测。

虽然延边州目前城市市政供水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1、部分市政水厂水处理能力已达到极限,在汛期水源水质变差需要延长处理时间的情况下,水厂在保证供水数量和保证供水质量的两难选择下,难以保证出厂水的卫生质量。2、全州卫生监督机构对已经掌握的自建水厂(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单位能够实施有效的卫生监督和检测。但有部分自建水厂(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单位,在建设和投入使用过程中,并不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对其情况一无所知,只有在发生污染事件后才能得知,存在很大的风险。3、部分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单位特别是一些无主管单位、无物业管理的老式建筑的二次供水设施无人管理,也不能对水箱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和对水质进行检测。卫生监督部门在监督过程中对其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二次供水设施难以进行有效的管理。4、卫生检测机构检验能力达不到要求,国家要求每年对监测点进行全项检验,但全州无一家检测机构能对常规检测项目中的放射性指标进行检测。包括州疾控中心在内,全州能开展检测项目超过30项的也仅有3家(州级、延吉、敦化),在今年实施新的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情况下,检验能力落后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

保证全州市民饮用水卫生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需要多方努力才能达到这一目标,为此建议:1、加大财政投入,对净水厂及老化的输水管线进行改造,在正常情况下保持一定富余的净水能力,才能在诸如汛期等突发情况下,始终保持饮用水卫生质量。2、保持政府部门间的相互沟通,建设部门应在项目审查过程中关心饮用水问题,发现有自备水源、二次供水等建设项目应及时通知卫生行政部门,对饮用水达不到国家卫生要求的项目不予验收。3、由政府牵头组织开展对老式无管理单位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改造,彻底消除隐患。4、加大卫生检测机构检测能力建设,确保检验仪器设备和检验人员的能力能够满足正常情况和突发事件的检测要求。

 

 

 

                                                           延边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